long - Does not sweeten the coffee
头一次觉得银行还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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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篇 2008-05-23 22:46:04
/ 个人分类:Mess-up
“中国银监会日前发布紧急通知要求,对借款人因地震造成的不能偿还的债务各银行应及时核销……”
QQ刚蹦出消息,一看,呦嗬~~~精彩啊,牛X啊,中国银行终于走出这一步了啊,简直就是创举啊,来来的啊……
前几天还在跟朋友说这事,说灾区的这部分人怎么还钱,路上还跟出租车司机说,真没想到真不要了,这下可好,苦了老百姓,坑了银行,肥了开发商。中国银行是国家的,也就等于说,还是国家拿钱填补了窟窿,开发商是拿了国家的钱,只不过绕了个圈。
从法律角度来讲,借款人是从银行拿了钱走,而房子只是作为一种抵押,等于是借款人从银行拿了真金白银;地震了,震坏了房子,而房子是属于借款人的,并没有跟银行产生关系,借款人借的是钱,而不是房子,借款人是要对借来的钱负责,至于钱买的房子,这是借款人的事,跟银行没关系;这个道理就跟你分期买了块表,结果表丢了,你总不能不还钱的到道理一样,所以,按理来说银行要是非要这些钱也是人家的权利,人家借给你的是钱,是你自己拿钱买了房子;只不过,这样从人道上说不过去,毕竟人家没这个能力,啥都没有了。
前几天一直关注的就是银行怎么对待这些钱,因为是借出去的钱已经给了开发商,等于到了终端用户的手上。完成了整笔交易。从地震过后,一直都有银行人士跳出来说话,说你们放海了心吧,不可能不要钱,银行的钱也不是大风刮来的;尤其商业银行最多,当时就想,要是他们真要,可真苦了老百姓了。
其实他们要是真要,也是有办法的,我记得看的法律里面有一条的意思大概就是债权人有权利在借款人今后的收入里面提走相应的款项,这样,也就是说,他可以暂时不要,那是对你的一种恩赐,等你以后挣钱了,他在跟你一点点要,因为这是他的权利。
所以今天能看到这个消息还是比较喜欢的,起码还是很有人情味道,不过,这是建立在社会主义大家庭下,要是换了制度,估计就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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